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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2018招生通告

2018-06-15 10:28:41 | 作者:支佳佳 | 点击:872

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2018年

招生通告

一、招生计划    招收七年级10个班,共400人。

二、施教区范围

景屿路商汇路半塘街以东,瓯海大道以南,永庆街以西,东四条路以北区域内的住宅区;统筹招生原娄桥中学施教区的娄桥街道所辖的各行政村及居委会。

三、招生对象

第一批:娄桥街道户籍,其父母在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施教区和娄桥中学施教区有不动产权证或有安置房(凭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书和房屋调拨单或经公证的认购定位单)的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二批:瓯海区户籍,其父母在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施教区和娄桥中学施教区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有安置房(凭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书和房屋调拨单或经公证的认购定位单)的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三批:非瓯海区户籍,其父母在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施教区和娄桥中学施教区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四批:居住在娄桥中学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其中父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两年以上的,子女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第四批对象由瓯海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说明:父母持有20197月底前交付的房开公司《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的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此类对象没有纳入《2018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实行先预报名登记,视学校招生学额情况确定是否录取。

四、招生程序

按批次顺序分批招收学生,当上一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可启动招收下一批学生。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采用电脑派位(摇号)或随机抽签的方式招生,额满为止。

五、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208时至3024时,直接登陆2018年瓯海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http//ywzs.ohedu.net/,以下简称“招生报名系统”)报名或登陆瓯海教育网(http//www.ohedu.net/)点击“招生报名系统”, 按照报名流程,对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中心学校”项选择“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南)”。网上报名提交后务必打印《2018年瓯海区初中新生报名表》一份。

627日至28日,学生家长无上网条件的,可带齐相关资料到外国语初中分校躬行楼三楼信息技术处,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2018年瓯海区初中新生报名表》一份。

凡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如学校学额已满的有效申请及未按时报名申请的本区户籍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未按时报名申请的非本区户籍学生,不予安排学位。

(二)材料送审

1.时间安排

第一批至第三批对象,7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家长持《2018年瓯海区初中新生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学校内指定地点现场核对

第四批对象,73日、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家长持《2018年瓯海区初中新生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学校内指定地点现场核对。

75日,材料整理再核对。

79日至13日,经分类汇总后,送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大数据中心查验

717日前,审核不通过对象告知。

2.送审地点: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撷英楼一楼指定教室。

3.材料清单:见招生通告附件。

(三)其他情况

1.现役军人子女、照顾对象子女、高层次人才和引进人才子女报名。需凭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瓯海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报名时间为626日至27日,由瓯海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录入招生报名系统,安排入读学校。

2.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报名:瓯海区户籍出国(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如需在本学校就读的,监护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施教区有房屋产权的,报名方式和送审材料要求同第一、二批次。

(四)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报名的几种情况说明。

1.不动产权(或房产证)持证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不动产权证人在一起,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该不动产权证可以作为入学依据。

2.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在抵押的,可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权人盖章后,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报名;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用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收件收据,代替不动产权证报名;民间契约及协议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3.营业房的产权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五)公示录取。731日前,学校逐批次公示预录取结果,家长可登陆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六、联系人及电话    陈老师     0577-55880266

                      翁老师       0577-56559281

附:送审材料清单

 

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

2018611

 

 

 

 

 

附:送审材料清单

 

类别

材料内容

备注

基本

材料

1)报名表2)户口簿(3)父母身份证

42018年学生基本信息表或小学毕业证明

 

第一批

1)不动产权证(房产证)(2)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书和房屋调拨单(安置房)3)经公证的认购定位单(安置房)4)结婚证(产权为祖父母)5)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城西办事处)出具的无房证明(产权为祖父母)

 

第二批

1)不动产权证(房产证)(2)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书和房屋调拨单(安置房)3)经公证的认购定位单(安置房)4)结婚证(产权为祖父母)5)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城西办事处)出具的无房证明(产权为祖父母)

 

第三批

1)不动产权证(房产证)(2)结婚证(产权为祖父母)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城西办事处)出具的无房证明(产权为祖父母)

 

第四批

1.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领取《浙江省居住证》,并至报名时已在我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

2.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劳动合同,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提供父母一方经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3.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已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时间截止到20186月底)的有效凭证(个人缴纳社保的未完全到账的需提供银行缴费凭证)。

 

注:(1)基本材料各批次学生均需提供(2)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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