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概况 >> 重要通知 >>正文

瓯外初中分校关于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2018-03-08 14:05:20 | 作者:支佳佳 | 点击:965

温瓯外初中分校办[2017]3

 

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

关于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为进为加强对我校食堂的监督和管理,使我校食堂的管理、服务更加完善,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卫生,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膳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膳委会)。膳管会成员由校长室、工会、总务处、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及食堂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人员如下:

主 任:陈辉

副主任兼食堂负责人:潘建益

成员:

教师代表:陈荣建,郭波霞,徐苏瑜,张豪杰,任密密

家长代表:叶娟,祝玲玲,邵陈荣,胡慧敏,郑晓玲,何园丽,施德承,周光潘

一、 组织机构 

膳委会负责对食堂进行全面监督管理,以及与食堂经营方的沟通协调,发挥沟通学生、家长与学校、食堂的信息桥梁作用。膳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成员由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

(一) 组织架构

1.主任:负责膳委会整体工作及日常工作安排;负责组织召开委员大会;负责与食堂管理部门的反馈、沟通工作;负责对委员会人员纪律、人员表现的监督工作。

2.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各项工作。

3.成员:负责对食堂服务质量、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监督; 负责食品加工过程、成品饭菜卫生的检查、监督; 负责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的检查与监督。

(二)委员会人员产生原则  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全体师生和家长推荐或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

(三)委员会人员任期  委员会各岗位人员基本任期为12个月,任期结束,由委员会主任召开换届选举大会产生新一届委员。

二、职责范围

1. 监督食堂管理科学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 配合食堂确定食堂菜谱,每天督查菜谱落实情况。

3. 收集师生对食堂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后勤保障处及相关部门汇报,按计划召开例会进行总结。

4. 监督食堂的安全措施,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和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严防食物中毒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

201791

 

主题词:膳食管理委员会   通知

  送:瓯海区教育局计财科

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 2017910日印发

© 2016 瓯海区第二实验中学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5082032号-6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
掌网科技 【后台管理】